2008-02-16
“艳照门”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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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只是香港娱乐圈的恐怖事件,而是网络时代的恐怖事件。人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曝光的。甚至美好的事也不是都可以公开亮相的,因为一旦曝光就会变味乃至变质。所以人类的词典里有“隐私”这个词,而且要用法律来保护它。
许许多多的文章指责艳照中的明星,许多指责从道德的层面讲,确实言之成理,有的明星也开始向公众道歉;但是从法律角度说,她们是受害者。同样应该受到指责并追究的是——伤害她们的凶手和帮凶。苛责她们的人,以及对网络监管封杀艳照大为不满的人,不妨扪心自问:我们自己的闺房之私经得起这样曝光吗?!
当“艳照门”事件发生后,各种媒体蜂拥而上,以各种姿态向更大范围传播着这一最不堪曝光的事件。始作俑者发布这些照片,明显违法。聪明的媒体是善于免责的,他们把照片打上了马赛克但依然能让你明白是怎么回事。如今,充斥网络的正是那些打了马赛克的“帮凶”。有的报道非但看不到同情心和正义感,而且刻薄猥琐,把受害人推到更为难堪和凶险的境地进行拷问,对她们现在的爱情和家庭关系极尽挑拨之能事。这不禁令我联想起鲁迅小说里写到的“人血馒头”。
对他人隐私极为敏感的心,其实非常麻木。正是这种麻木纵容和推动了一场无情曝光别人隐私的狂欢和骚动。如果有一天,网络时代肆无忌惮的窥视和曝光终于也落到了自己或者自己爱人的身上,这些人才会感到痛。
年轻的乃至不年轻的男男女女们,越来越把“情人节”当那么回事了。他们一边享受着自己的爱情,一边消遣着别人爱情的笑话和悲剧。凡事将心比心——人没有同情心,说什么“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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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有些报纸写手还在清高的批判,有的时候。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媒体又可以将责任说成为了满足大众的偷窥欲.
只是一下子,喜欢的明星都赤裸裸的.
心里很纠结啊.
有点可怕。